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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及高中以下的学生谈恋爱,应该算是早恋。因为他们在经济上尚未独立,他们的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立;他们的年龄还离法定的最低婚龄相差很远;当然他们的心理上也很不成熟。这样一个身心都正在成长中的女孩子,如果谈恋爱将出现很多问题。
(1) 影响学习,磨灭理想。
(2) 对青少年的心理成熟极为不利。青少年早恋,自知会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,因而就要躲躲藏藏,远离人群,长此下去,影响了与同学、家人的关系,同时,她们的思想上会产生很多负担,影响了青少年心理的正常发展。有的甚至会改变性格,本来活泼、天真的女孩,就会变得孤僻、冷淡,在心理上出现超年龄的现象,对健康成长极为不利。
(3) 轻浮、草率地对待恋爱,会酿成终生的苦果。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,意味着它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。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、阅历不足,生活经验欠缺,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,感情胜过理智。因此,在辨别人和事、在处理人际关系时,往往轻浮、草率,一时感情冲动,压过理智,与异性确立了爱情关系,以后伴随着心理上的变化、发展、成熟,可能会对对方产生不满,进而冷却或是中断彼此间的感情。这种情况,会引起青少年失望的情绪,使之消沉,甚至形成心理障碍,从而影响青少年的精神生活的健康发展。
(4) 出现过火行为,引发犯罪。青少年早恋,大多是由于感情的冲动或是出于对异性的神秘感和好奇心。这种神秘感、好奇心使他们盲目地效仿成人。当青少年强烈的好奇心和感情上的冲动构成全合力时,十分脆弱的理智防线就会被冲垮。在这种情况下,往往会出现过火行为,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,成为青少年心灵上的创伤。如果同时受到黄色书刊或教唆犯的引诱,就极可能走向道德的败坏或违法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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